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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与帮扶。
在退役军人事务部指导下,中华慈善总会联合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共同发起 “情暖老兵” 公益项目。项目创新打造 “保险 + 公益” 服务模式,依托金融保险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的资源与优势,以中国人寿专属 “惠军保” 系列保险产品为支撑,着力为退役军人搭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与尊崇。
二、善款使用及救助标准
(一)经济困难退役军人救助
救助标准:每人1000—3000元。所需材料: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原件、收款收据。
(二)退役军人应急救助
救助标准:每人3000—5000元。所需材料: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原件、收条原件。
(三)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救助
救助标准:每人3000—5000元。所需材料: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读学生证明、困难证明、诊断证明原件、收条原件。
三、项目执行流程
中华慈善总会在公益平台上线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筹款,专项用于帮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家属。申请人可通过各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或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受理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开展初步审核,再由中华慈善总会进行最终复审。审核通过后,统一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拨付帮扶资金(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请表)。
四、捐赠票据开具规则
中华慈善总会将为一次性捐赠10元及以上(受工作成本限制)的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请在捐款后的第二天至三十天内(且不可跨年度)登录“中华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我的账户”,选择“我要开票”,按要求提供捐赠订单号申请开票。未在三十天内发送开票请求的视为放弃开票,中华慈善总会将对此类捐赠以“爱心人士”的抬头开具发票。10元以下的捐赠,由中华慈善总会汇总开具发票,不再单独为捐赠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