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关注中华慈善总会官方微信
2026-04-04 15: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十五五”规划纲要在第十二篇中明确,“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探索慈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彰显了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坚定树立以规范促发展、在规范中发展、规范也是发展的鲜明导向,促进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一、促进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规范发展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更好服务中心大局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公益慈善事业作为共同富裕、社会治理、第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积极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应对世纪疫情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迈入“十五五”建设新征程,公益慈善事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将更加积极有为地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国家大局,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贡献力量。规范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公益慈善事业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规范发展,才能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质效,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长期性、稳定性作用。
其次,规范发展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公信力提升的内在要求。公益慈善事业是惠及民生、凝聚民心的崇高道德实践,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关注度高,必须持续筑牢夯实公信力基石,才能充分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激发全社会公益慈善活力。规范发展就是要实现公益慈善全流程、各方面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以刚性约束确保公益慈善资源得到公平、公正、合理配置,是提升公信力的关键举措。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对公益慈善事业有新部署、人民群众有新期待、法律法规有新要求,对提高公信力提出更高要求。要聚焦维护公信力、提升公信力、发展公信力,以规范发展守护好公信力这条生命线。
其三,规范发展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注入新鲜动力,现代慈善模式不断创新发展,网络募捐、智慧慈善等新形式蓬勃发展,全社会公益慈善氛围日益浓厚,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慈善内容更加丰富、运作方式更加多样。同时,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配置不均、运作流程不标准、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新问题新挑战。要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事业的优势特点,以规范化破除制约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障碍,补齐短板弱项,促进发展根基更稳、韧性更强。
其四,规范发展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基础。制度化、规范化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要求,也是迈上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基本前提。随着以慈善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围绕强化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及监管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加强公益慈善领域规范管理等要求更加明确,规范发展的导向更加鲜明,为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础。要坚持依法兴善、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严格依法合规开展慈善活动,确保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有序、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共同富裕大有可为
一是更加聚焦困难群体。扶危济困是公益慈善的初心和本源,新时代公益慈善工作,绝不能脱离群众需求、偏离发展大局,必须优先聚焦困难群体开展慈善帮扶,助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相衔接,推动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信息共享,关心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精准帮扶政府救助未能覆盖或政府救助后仍然有生活困难的群众,助力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要立足公益慈善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特点,依法合规设立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慈善项目,探索慈善有效实现形式,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心、温暖,精准、高效传送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二是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目标。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发展慈善事业的追求,聚焦就业、医疗、教育、“一老一小”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人口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中国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对接、精准施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切实加强应急慈善。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事故灾难多发频发,一些群众因疾病、事故等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风险依然存在,这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应急响应能力提出很高要求。要健全完善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救援应急机制,及时响应重大突发事件救助救援,提高慈善资源应急调动、组织运转、科学配置效能,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有序、协同高效地参与救援救助。要切实关心因病因灾因残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开展各类慈善帮扶,努力帮助群众解燃眉之急、后顾之忧。
四要大力弘扬公益慈善文化。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还包括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公益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文化属性,其中蕴含的深厚文化世代相承、深入人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进人民群众精神富足、引导社会大众向上向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大力弘扬公益慈善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厚仁贵和、敦亲重义的传统美德,倡导兼济天下、泽被苍生的价值理念,实现人们精神品质的升华。要自觉担当起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使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情系群众急难愁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行慈善时代新风,以公益慈善实践传递爱心温暖、培育高尚情操,为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作出公益慈善贡献。
三、以全面规范保障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加强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公益慈善事业是党领导下的崇高事业,具有鲜明政治性。新修改的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领导,健全完善公益慈善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正确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引领广大公益慈善工作者与党同心同德、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向同行。着力推动各级慈善组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慈善服务效能。
二要把提升公信力摆在公益慈善事业头等位置。围绕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健全完善公益慈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慈善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做到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慈善资金专款专用、慈善项目落地见效。加强对慈善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行业自律,强化道德操守和职业规范,引导慈善从业者坚守公益初心,决不能将慈善当生意做,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善款善物善心。认真讲好中国慈善故事,深入挖掘传播公益慈善领域典型人物和案例,传播慈善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慈善氛围。
三要深入推进慈善领域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及时完善配套制度,补齐制度短板,特别是聚焦网络慈善、社区慈善等新兴领域,持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慈善组织是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践行者,要着力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厘清理事会、监事会等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现代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各项制度机制,从严管理分支机构,扎实推动项目立项执行、捐赠款物分配、人员队伍管理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规范化,细化优化各项活动管理流程,确保依法合规开展。
四要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公益慈善。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要广泛调动全社会的热情,支持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和个人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特别是引导更多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参与公益慈善、践行社会责任。要加强慈善组织和人才培育发展,不断激发全社会慈善意识,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公平、普惠、可及。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慈善总会会长 唐承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