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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4:49
来源:本站
中华慈善总会将开展“因爱续航甲型血友病患者援助项目”,该项目旨在对符合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的血友病患者资助部分费用,希望帮助更多的血友病患者和患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重新树立患者的生活信念,使患者得到规范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重新回归社会。
一、资金援助项目
经医师确认符合医学条件,患者自愿申请、经项目办公室审核患者材料后批准入组,即可得到重组人凝血因子Ⅷ的部分治疗资金援助,以满足患者经济需求得以继续得到有效治疗,提高生活质量。
资金援助首批在甘肃开展。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白银市、武威市、临夏州、平凉市给予重组人凝血因子Ⅷ药品总金额的最高不超40%援助,甘肃省其他地市可跟据当地医保报销比例,给予药品总金额的最高不超30%援助。个人自付部分不足援助比例的,按实际自付金额进行援助(任何情况下,援助款比例与医保报销比例之和不得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0%)。(患者自行使用的药品发票可追溯至2025年1月1日)。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患者经医保报销、药品资金援助后,个人自付部分药品资金援助比例到达发票归属地援助比例上限后,仍有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的,对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进行一次性援助,以实际个人自付为准,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0元。援助后同时满足当年累计援助比例不超发票归属地援助上限比例,当年累计援助款比例与全年医保报销比例之和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0%。申请周期为2025年10月9日(含当日)至2025年10月31日(含当日),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审核执行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援助。
申请条件
1.因经济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药品费用,可以自愿申请;
2.临床明确诊断为甲型血友病的患者;
3.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退出条件
1.受援助患者死亡;
2.患者自愿放弃;
3.经查实,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任何虚假医学证明;
4.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拒绝接受援助项目监查;
5.因不可抗力,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调整或变化等因素造成项目被迫终止;
6.已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资金已经发放完毕。
申请援助程序
患者必须接受医学评估。即患者在医院接受医学评估,患者将医学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医院章的复印件同首次援助申请按照项目要求在相关项目平台提交申请;项目办审核通过后对患者发放援助资金。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部分地区会陆续开设药房直报,这部分地区的患者经项目办审核入组后可直接到指定的直报药房进行药品资金援助。
患者入组时间
2025年4月8日9:00时至4月10日9:00时,患者提交入组申请。入组关闭时间以第一期援助金额为准,当入组开放时间或入组人数达到第一期援助金额上限,入组通道关闭。第二期入组申请请关注项目办通知。
患者入组流程
1.患者关注因爱续航公众号,提交入组资料
(1) 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四角齐全,图片清晰可辨)
(2) 疾病诊断证明
(3) 经济困难证明(社区/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4) 银行卡照片(开户行信息)
(5) 项目知情同意书
(6) 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监护人和援助对象关系证明如户口首页及患者本人页,监护人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
(*援助患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以上材料)
2. 资料审核:在收集到患者资料的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结果。
3.全部审核通过,患者成功入组,进入申请援助流程。
若申请驳回,患者需修改资料重新上传申请,待审核通过,进入申请援助流程。
患者申请流程
1.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的患者,在系统上传提交援助材料:
(1) 购药发票
(2) 结算明细单
(3) 医学处方
注:一站式药房每月额外上传援助明细表盖药店鲜章(援助明细表从一站式系统导出)。
2.材料审核:在收到援助材料的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结果。
3.全部审核通过,发放援助资金:项目办3-7日内发放援助资金。
若申请驳回,患者需修改资料重新上传申请,待审核通过,项目办发放援助资金。
注:领取援助资金时,若是他人代领的,除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代领委托书原件。
资金拨付方式
当对某一患者进行援助时,甲方将把相应比例的援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拨付至患者本人或者药店,以实现患者最终获得经济援助。对入选患者援助的实现方式包括:
(1)患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获得援助;
(2)患者在一站式药店自行使用药品时直接进行抵扣。
(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如与以上为项目方案不同,以项目对外公示为准)。
二、康复治疗援助(通过医疗保险等形式已达到康复治疗费用全额报销的患者不在援助范围内)
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从药物安全性出发),临床明确诊断为甲型血友病的患者在相关的康复治疗中发生的自行承担部分的费用进行资金援助,每位患者援助上限为6000元/年,援助资金使用完毕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上述康复费用是指在康复治疗项目中产生的费用(如烤灯照射、磁疗、推拿、肌肉理疗、注射费等),援助范围不包括:凝血因子费用、中成药、中草药、床位费、护理费、空调费、餐费及明确归类为“其他”的费用。
申请条件
1.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
2.临床明确诊断为甲型血友病的患者在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期间
3.因出血或出血所致并发症处方的物理康复治疗
申请援助程序
患者必须接受医学评估。即已经完成康复治疗的血友病患者,将全部申请表格,医学条件资料,康复治疗等票据资料一并上传到系统。项目办审核通过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对患者发放援助资金。
患者申请流程
1.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的患者,在系统上传提交援助材料:
(1) 康复治疗发票
(2) 医保结算单/明细单
(3) 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2.材料审核:在收到援助材料的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结果。
3.全部审核通过,发放援助资金:项目办3-7日内发放援助资金。
若申请驳回,患者需修改资料重新上传申请,待审核通过,项目办发放援助资金。
注:领取援助资金时,若是他人代领的,除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代领委托书原件。
(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如与以上为项目方案不同,最终以项目对外公示为准)
三、检测治疗援助(通过医疗保险等形式已达到检测费用全额报销的患者不在援助范围内)
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从药物安全性出发),临床明确诊断为甲型血友病的患者在医院进行检查所自行承担部分的检测费用进行资金援助;每位患者援助上限为2000元/年,援助资金使用完毕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申请条件
1.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
2.临床明确诊断为甲型血友病的患者在使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期间;
3.根据临床医生意见,在当地有条件进行检查的医院进行因子活性检测、抑制物检测、关节检查、病毒(肝炎,HIV)筛查、新冠病毒检测、血管性甲型血友病因子(VWF)抗原测定、血浆抗凝血酶III活性(AT-IIIA测定)、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血小板聚集功能测定、血小板粘附功能测定、血常规、血细胞分析、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简易凝血活酶纠正实验、HIV-P24抗原测定、体表包块彩超检查、隐形出血检查,就检测费用自行承担的部分可向项目办申请资金资助。
病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目:
种类 | |
甲型肝炎 | 甲型肝炎抗体(抗HAV)测定 |
乙型肝炎 | HBV 两对半检测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量(HBsAg)测定 | |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定量(抗HBs)测定 | |
乙型肝炎e抗原定性(HBeAg)测定 | |
乙型肝炎e抗原定量(HBeAg)测定 | |
乙型肝炎e抗体(HBeAb)测定 | |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抗HBc)测定 | |
乙型肝炎病毒外膜蛋白前S1抗原测定 | |
丙型肝炎 | 丙型肝炎抗体(抗HCV)测定 |
HCV RNA检测 | |
丁型肝炎 | 丁型肝炎抗体(抗HDV)测定 |
HDV RNA检测 | |
戊型肝炎 | 戊型肝炎抗体(抗HEV)测定 |
HEV RNA检测 | |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测定 |
1)患者在检查中会产生一次性耗材的费用,如:耦合剂、针头、采血器、血凝管、磁共振胶片费、检测报告单打印费等;
2)医院在检查的同时还会收取一些对应的治疗费,如:静脉抽血、采血费用等;
3)患者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关节检查,如:B超,X射线检查、CT检查、核磁共振等。
4)在患者进行凝血因子检查时,发生的血友病相关的实验检查费用都可以计算在援助范围内,如:凝血酶原时间、PT活动度、国际标准化比值、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血块回缩实验等。
5)肝功能检查,可列入病毒筛查的范围内;即肝功能检查产生的费用可以计算在援助范围内。
以上列举的5项情形都在援助范围内。
申请援助程序
患者必须接受医学评估。即已经完成相关检查的血友病患者,将全部申请表格,医学条件资料,检测清单明细和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医院红章的复印件同援助申请的其他材料一起上传到系统。项目办审核通过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对患者发放援助资金。
患者申请流程
1.已入组“因爱续航”血友病患者资金援助项目的患者,在系统上传提交援助材料:
(1) 检测发票
(2) 医保结算单/明细单
(3) 检测报告和清单的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材料审核:在收到援助材料的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结果。
3.全部审核通过,发放援助资金:项目办3-7日内发放援助资金。
若申请驳回,患者需修改资料重新上传申请,待审核通过,项目办发放援助资金。
注:领取援助资金时,若是他人代领的,除需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代领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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