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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13:45
来源:本站
2月25日,中华慈善总会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协议暨“盈科·幸福家园”“盈科·中华慈善之夜”启动仪式在京举行。此举标志着作为慈善行业“国家队”的中华慈善总会与作为律师行业“国家队”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就此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慈善法制化与法治公益化进程贡献各自的资源及专业力量。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刘伟、秘书长边志伟、荣誉副会长徐镱轩;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党委书记郝惠珍,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总部管委会主任赵兴仁,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郑舒春,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盈科旅游联合创始人、总裁何宁宁,副总裁梅亚萍等出席仪式。仪式由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李正主持。
宫蒲光在仪式上发表讲话
宫蒲光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将慈善事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慈善事业逐步迈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坚持走法治化建设道路,是中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是推动慈善事业多元化、组织化、规范化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慈善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2020年,全国人大开展了首次《慈善法》执法大检查,普遍认为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但由于中国慈善事业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水平低,慈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全面推进慈善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宫蒲光指出,作为全国慈善领域的排头兵、AAAA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华慈善总会成立27年来,直接募集慈善款物价值1300多亿元,使数以千万计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中华慈善总会目前拥有全国会员单位401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始终将推进我国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今天,中华慈善总会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长期、稳定、深入合作的开始,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慈善项目、活动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双方在慈善、法律及相关领域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助力慈善事业发展,尤其是为推动慈善事业法制化进程作出积极探索和努力。宫蒲光祝双方的合作能够在未来结出丰硕成果。
宫蒲光(右)、梅向荣为“盈科·中华慈善之夜”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梅向荣在致辞中说,盈科律师事务所一直坚持“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宗旨,在向建设全球领先律师事务所奋斗目标迈进的同时,始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大所担当,用实际行动投身慈善事业,践行公益精神,使“无公益,不盈科”成为尽人皆知的响亮口号与服务理念。长期以来,盈科律师事务所通过在线举办一系列公益论坛和专业直播课程,持续打造具有创新力和公信力的公益平台。盈科捐资1000万元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世界法治论坛基金”,搭建全球法治精英高端对话论坛;在清华、北大等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累计捐资近千万元;与全国妇联、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生命关爱”项目,5年捐资1500万元,为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法律观、预防校园欺凌等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持续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30万元,支持乡村法律援助事业;盈科律师积极参加司法部“1+1”法律援助行动,积极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与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自身应有的贡献。
边志伟(左)、郑舒春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仪式现场签署了中华慈善总会与盈科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边志伟、郑舒春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双方已达成三点合作共识:即盈科及其伙伴将参与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共同推动项目发展;盈科将全面参与“中华慈善之夜”盛典活动,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传播慈善文化、树立慈善品牌;盈科将利用自身法律业务优势,为中华慈善总会提供更多法律帮助,为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法制化进程贡献力量。
与会嘉宾共同启动合作项目
仪式上同时启动了“盈科·中华慈善之夜”及“盈科·幸福家园”合作项目。徐镱轩、郝惠珍、何宁宁作为三方代表在合作协议上签字。“盈科·中华慈善之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盈科志愿者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与会嘉宾为“盈科·中华慈善之夜”揭牌并合影
(李济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