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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 实现160个重点帮扶县全覆盖

2022-01-12 10:47

来源:本站

  日前,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将继续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要求至2025年,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从社会工作先发地区遴选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受援地区,力争实现受援地区县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手计划”全覆盖。

突出“一对一”结对帮扶

  《实施方案》明确,要培育一批政治可靠、成效突出、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一批扎根乡村、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东西部协作、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方案》鼓励结合援藏、援疆工作实际,选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口帮扶西藏和新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延续往年“牵手计划”实施任务,拓展受益范围,创新实施方式,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际需要,多方筹集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支持社工机构 培养专业人才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支持”:即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援派机构重点支持受援地区建设一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清单,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设立基金、项目合作、专业扶持等方式,孵化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支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鼓励受援机构相关人员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援派机构定期选派资深社会工作者到受援机构开展培训、督导和项目指导等,提升本地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

  支持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制度。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途径与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制度,逐步提升农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水平,充实壮大农村地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地区特点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资金统筹用于“牵手计划”

  《实施方案》强调将加强经费保障。民政部将采取补助方式,统筹有关社会资助资金,按照跨省帮扶3万元/家和省内帮扶2万元/家的标准,每年向援派机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牵手计划”实施工作。同时将完善激励机制,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参与“牵手计划”实施且成效评估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创建、乡村振兴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并作为该机构申报国家级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各省级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对在“牵手计划”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

(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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