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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2022-06-20 10:57

来源:本站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陕西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响应党中央号召、扛起使命担当,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明确总体目标,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接续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任务,民政部门要从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服务对象、考核机制等方面,保持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乡村振兴部门要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将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出台、优化服务保障举措,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度。

  方案要求,要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培养一支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队伍,实施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项目,帮助解决一批个体帮扶需求,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品牌和典型案例,营造各行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良好氛围。一是扎实开展“合力团”结对帮扶行动。二是扎实开展“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行动。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主题行动。四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五是扎实开展农村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方案强调,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要坚持通力配合、统筹协调,着力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协同稳步推进。一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机制。二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机制。三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可持续发展机制。四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苏陕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机制。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方案提出,第一、各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系统谋划、统一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协同,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谋划推进。第二、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动态跟踪,建立健全台账统计、工作调度、成效反馈、评估评价等制度,做好过程控制与跟踪问效。第三、民政部门要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加大有关分值比重,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第四、各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大力表彰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带动形成“干事有成、落地有声、传播有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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