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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16:24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庆祝全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黑龙江省民政厅于2020年9月8日在绥化市举办了全省“中华慈善日”宣传月活动启动暨绥化市“金秋慈善助学”捐赠仪式。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宏,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翟福利,省社会捐赠服务中心主任、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同志出席仪式活动。仪式由绥化市政府副市长王雪峰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文琴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
全国“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启动仪式现场,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绥化市《弘扬法治力量,大美绥化慈善》专题片,翟福利同志宣读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五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与会领导为受资助学生代表现场发放了助学金。
董文琴在致辞中对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指出,近年来,绥化的慈善事业在上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2016年以来,全市募捐款物9740万元,开展慈善活动325次,服务群众12万人以上。被评为“中国六星级慈善城市”,连续三届进入“中国慈善城市百强榜”,市慈善总会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
董文琴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金秋慈善助学”活动在我市已经成功举办了8个年头,累计救助二表以上低保家庭贫困学生1602名,已经成为深得民心、影响深远的慈善助学品牌活动。今后,要将这项慈善品牌活动越擦越亮、越办越好,惠及更多的寒门学子。希望受到救助的同学们,将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期待,化作强劲的学习生活动力,用知识改变命运,用智慧和汗水赢得未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
周宏厅长对绥化市努力营造大慈善发展格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公众化参与、社会化推进”工作理念,各项工作引领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潮头表示充分肯定。
周宏指出,《慈善法》颁布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省人大监督推进《慈善法》贯彻实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奋发作为,团结凝聚广大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全省慈善事业面貌一新,关心慈善、参与慈善、支持慈善的氛围日益浓厚。
周宏要求,当前和今后,全省要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宣传普及《慈善法》,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提升公众慈善意识,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文明理念。绥化市要不断奋发进取,保持领跑优势,大胆探索慈善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充分挖掘慈善募捐、慈善救助、志愿服务各项工作成果,为全省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民政局、北林区政府、北林区民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直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的相关同志和参加“金秋慈善助学”的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启动仪式后,与会领导观看了绥化市“慈善十年”图片展,并深入社区宣传站点参加《慈善法》宣传活动。(绥化市慈善总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