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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10:42
来源:本站
一、党中央、国务院信息
(一)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的植树点,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第九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首次参加义务植树,总书记为“好传统”赋予了“新内涵”——
1、新内涵之一:高质量发展
今年,中国进入“十四五”时期,这也意味着新发展阶段的开启。在参加这次义务植树活动时,习近平说,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总书记揭示了全民义务植树这个“好传统”的“新内涵”。
2、新内涵之二:高品质生活
习近平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时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
3、新内涵之三:世界性引领
在今年的义务植树现场,总书记强调,必须下大气力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引领世界发展潮流。
(二)4月1日出版的2021年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这篇重要讲话,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高度,对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全党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百年接续奋斗
2、一鼓作气、继续奋斗
3、增强“四个自信”最坚实的基础
4、最有理由自信
5、勇于自我革命
6、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中国也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
7、把握住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
8、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9、有盐同咸、无盐同淡
10、党的经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11、不断增强斗争意识、丰富斗争经验、提升斗争本领
12、我们党最鲜明的特质和特点
13、多么伟大、多么不易
14、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15、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16、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7、树立正确党史观
18、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19、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
20、学党史讲党史不能停留在讲故事、听故事层面
(三)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在全国出版发行。这部专题文集,收入总书记2012年11月29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文稿40篇。该书的出版发行对于广大干部群众学好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习近平对4月2日台湾列车出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高度关切,并向遇难同胞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及受伤同胞表示诚挚的慰问,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五)李克强总理在3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发展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怎么能在市场中公平竞争,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向这个方向努力。”“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李克强说,“我们说科学家要沉下心来做基础研究,我们也要沉下心来,扎实推进和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
当天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当天会议决定:
1、改善就业环境。
2、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3、支持扩大内需。
4、优化民生服务供给。推动更多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引入社会力量扩大能力、提高运营和服务质量。
(六)全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1日在京召开。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解决好剩下的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政策举措衔接,全面扎实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尾工作。
二、民政部信息
(一)4月2日,民政部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议。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到会指导,民政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并发言。
李纪恒指出,一年来,民政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坚决从严管党治党,政治建设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党建质量持续提升,正风肃纪持续发力,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驻部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与部党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政治监督实现具体化常态化,惩治腐败执纪问责形成震慑,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指导巡视巡察和整改工作精准到位,有力推动部直属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发展。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4月1日下午,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工作座谈会。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制止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不许违规评选评奖等工作部署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一系列职责的规定,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4月3日是清明节假期第一天,各地迎来群众集中祭扫高峰。据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统计,当日全国各地开放32602个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接待祭扫群众约1933万人次,疏导车辆约327万台次,参与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约37万余人。各地殡葬服务机构开通网络祭扫平台1894个,登录网络祭扫的群众约185万人次。各地适应疫情防控需求,积极推广文明绿色安全祭扫,通过多种方式满足群众祭扫需求,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等祭扫方式逐渐成为文明新风尚。
(四)2021年全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会议于3月30-31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文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福利彩票工作,分析福利彩票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守初心、稳中求进,科学谋划部署“十四五”工作,推动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五)3月30日,民政部召开在京标识性会议场所协作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介绍了近期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听取了与会单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发动相关会议场所管理部门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进行动员。
(六)3月29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召开互联网平台协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广泛引导和动员互联网行业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对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加快形成线上线下治理闭环。
(七)3月29日,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提示社会公众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 行业信息
(一)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等要求,为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慈善联合会于4月1日启动第六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编制活动,采集城市慈善数据和相关信息。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被称为城市“爱心GDP”,通过分析城市相关数据,从慈善捐赠、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政府支持四个方面,规模、结构、贡献、增长率四个维度衡量城市慈善事业发展水平,研究成果将编制成《中国城市公益慈善发展报告》。
(二)日前,中华慈善总会“拜科奇—科跃奇Copay慈善援助项目”年度工作会议在线上召开。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副秘书长邵家严、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连晶以及全国50余家地方慈善会领导、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2015年8月,河南省慈善总会联合中华慈善总会启动了“拜科奇—科跃奇Copay慈善援助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已救助血友病患者287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00余万元。
(三)4月2日是第14个“世界自闭症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同努力,关注与消除孤独症人士教育与就业障碍”。孤独症也称自闭症,自闭症的孩子表现为社会交往障碍以及刻板的行为、兴趣和活动。数据显示,我国目前12岁以下的自闭症儿童约有200多万,并且近几年不断增加,这些“星星的孩子”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在刚刚过去不久的两会,有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针对自闭症孩子的教育需求接连发声。有政协委员建议,应为自闭症儿童提供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培训机会,开设专门学校,并纳入9年义务教育体系。
(四)4月2日是“世界孤独症日”,针对孤独症孩子的出行困难,哈啰出行联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贵阳、昆明六个城市,发起“哈啰,爱不孤独”公益行动,宣布对全国10000户有需求的孤独症家庭提供日常出行便利,开放免费骑行、顺风接送、公益骑行训练课程等服务申请,助力提升孤独症孩子的社会融入能力。
(五)3月31日,在第14个“世界自闭症日”前夕,上海觉群文教基金会于玉佛禅寺举行了点点星意——自闭症人群就业实践公益项目启动仪式暨明日点心师计划发布仪式。活动由上海觉群文教基金会主办。上海觉群文教基金会理事长觉醒大和尚在致辞中表示,公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改善或者解决社会问题,需要长期的、持续的努力和探索,我们希望通过“点点星意”能够帮助更多星星的孩子掌握一门手艺、拥有一份工作。
(六)3月28日,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单位联合主办2021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
(七)3月30日,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召开。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章程》,在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内容,体现了基金会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使命担当,展示了基金会主动投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作为,同时为基金会未来发展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八)3月29日,在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之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儿童安全力教育专项基金在北京史家小学正式启动。据悉,2021年是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推进年,今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儿童安全力教育专项基金就是行动的组成部分。
(九)3月29日,河北唐山市路南区蓝凤凰心智障碍者帮扶中心发起了一场持续21天的“蓝色行动”,主题为“让爱来·让碍走”,唐山7区4县的三百多个心智障碍家庭参与活动,近万人响应。
(十)冠军基金发起的全国首个运动员公益创业培训班——“创办你的体育社会组织”在上海正式启动。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30余名优秀运动员将参加为期7天的公益创业培训。体育社会组织作为健身活动的重要主体和组织平台,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普及运动技术、组织开展体育竞赛、培养体育人才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作用。但目前我国平均每9660个体育锻炼者只拥有1个正式体育社会组织,存在数量少、规模小、能力弱、缺人才、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退役运动员群体在带动全民健身、推动体育项目发展、传播体育精神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但据调查,只有17.0%的运动员对体育社会组织有了解,而有意愿创办者高达57.5%,因此支持运动员参与创办体育社会组织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十一)由中国慈善组织发起的“非洲巡护员奖”日前再次启动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名优秀的一线巡护人员,每位获奖者及其所在团队将会获得资金支持,为前线工作者提供专业装配及技能培训,从而改善巡护员的工作条件。据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奖项已成功举办三届,为来自23个非洲国家的110名一线巡护员提供了资金奖励。戳视频,了解非洲巡护员的生活。
(十二)4月2日,深圳市红荔慈善基金会向兴宁市捐赠救护车及医疗设备活动在该市会展中心举行,捐赠物资总价值207.8万元,包括6辆救护车和一批医疗物资,用以支持兴宁医疗卫生公益事业建设。
(十三)4月1日上午,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院士+博爱基金主办,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小荷健康共同支持的第十七期“院士+”西部儿科医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举行。
(十四)3月31日,“重塑未来”慈善公益活动中国行·宁夏肢残人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启动,首批17名受助对象前往宁夏医科大学接受矫形手术。“重塑未来”慈善公益活动旨在帮助贫困肢残儿童恢复肢体健康,实现人生价值,重塑美好未来。该活动自2013年起,在中国残联、民政部的指导和国家顶级骨科医疗专家的技术支撑下,累计募集爱心善款5000多万元,实施了601人次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手术矫治,使234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受益。
(十五)3月31日,在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举行的“改变糖尿病专项基金”2021年项目启动仪式上,诺和诺德宣布从2021-2023年,将继续支持“改变糖尿病基金“,帮助更多糖尿病患者在运动中超越自我,追求健康与梦想,并持续推动运动改变糖尿病的理念。
四、专家观点
(一)“慈善法治圆桌汇”观点荟萃:
慈善法治圆桌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慈善的四层含义
《论语》中孔子与樊迟的对话“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提出慈善的四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为人民服务;第二层含义是提升民众的生命价值;第三层含义是提升捐赠者和受益者的生命高度;第四层的含义是远离恶心。他期望,圆桌汇能够以发扬慈善的这四层含义为追求,为《慈善法》的修法工作做出贡献。
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团: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应通过公益性审查,切勿“犹抱琵琶半遮面”
当前的情况和2014年《慈善法》立法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昭示着中国和世界都处在了新的转折点之上,在此背景之下,如何总结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做法,反思不足和短板,融汇中华优良的家国一体的文化传统,以推动《慈善法》在新形势下的修法,并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是值得思考的。
在本次修法中应当明确认定现代慈善为不特定社会公众谋利益的公益性本质,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应通过公益性审查,切勿“犹抱琵琶半遮面”。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大量的乡村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要求它们全部登记为法人形式的慈善组织不仅给这些组织的发展增加了经济成本,还会引发其他问题。
我们要说慈善组织它的法律地位,首先得讲它的重要性,为什么要给它法律地位。其次要讲什么?要讲给了它法律地位以后有什么好处,然后它有这个好处,才能够去朝这个方向努力。”
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慈善组织应从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三元视角进行深入剖析
我国的《慈善法》是以慈善组织为起点与中心进行框架建构的(“慈善组织”是《慈善法》总则之后的第一章),但《民法典》中已经提出非营利法人的概念,同时,在行政管理体制中长期使用的则是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概念,此外,中国特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特殊形态组织都与组织化的慈善主体有关,这使得《慈善法》中的慈善组织概念无法涵盖组织化的慈善这一现象的全部,这就对《慈善法》的实施和法律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挑战。所以,探讨慈善法治,需要从组织化慈善的主体形态开始讨论,从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三元视角进行深入剖析什么是慈善组织,什么是法律上的慈善组织,什么是慈善组织的法治化。
4、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在《慈善法》的修法中,需要正本清源,给慈善组织一个清晰界定
“公益性”作为必要条件的缺失,导致关于慈善组织的具体规范的顾此失彼,表现在《慈善法》的执法中,慈善组织面临登记环节“明简实繁”、不能脱离基础组织形式、权利义务不对等、缺乏直接的激励效果、与税收优惠政策并未直接关联等多重困境。对此,应该对“为什么要将慈善组织从众多组织中识别出来”的问题进行叩问。
在《慈善法》的修法中,需要正本清源,给慈善组织一个清晰界定,以及基于这一清晰界定而构筑起来的权利义务体系,横跨公法与私法,但是更多属于公法的范畴;因为如果仅仅为了从善,根本不需要去认定为慈善组织,甚至不需要成立非营利组织,更远一点,不需要成立组织。”
5、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培峰:需要从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体系和规范三个维度来在社会的体系和结构中理解和把握慈善组织
同传统慈善相比,现代慈善是组织的慈善、专业的慈善、科学的慈善、开放的慈善,这就决定了《慈善法》无论是立法还是修法都需要有现代思维、专业导向、职业理念、创新精神。在此基础上,他认为至少需要从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体系和规范三个维度来在社会的体系和结构中理解和把握慈善组织。
在国家和社会的维度,他指出,慈善组织是深刻嵌入到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深刻影响慈善组织的生存状态,也影响到其中人们的生活状态,因此,理解慈善组织需要从它和它的对应及对立对象的关系来理解。这些对应和对立对象包括国家、互助、企业、慈善信托等。
在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慈善组织需要处理好现代慈善与传统慈善的关系。他指出,现代慈善的出发点是“同理心”而非“同情心”,追求的目标也远远地超越了“扶危济困”的传统慈善价值;官僚化和政府化是传统慈善的痼疾和宿命,如何避免慈善组织成为“唐僧肉”“替罪羊”“背锅侠”,需要《慈善法》予以关注。
在体系和规范的维度,需要关注慈善组织的外延的问题。慈善组织不仅包括直接从事慈善的组织,还包括支持慈善事业的组织,如倡导组织、行业组织、信息组织以及监督组织等,如何处理这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属性,亦是《慈善法》需要关注的问题。
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玉章:当下的慈善立法存在两大缺陷
法律对慈善活动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立法不当、价值不当是否会阻碍慈善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法律乃约束人类行为的工具,既体现了人类的才智,又有人类的缺点,故需要考虑法律限度的问题。当下的慈善立法存在两大缺陷需要完善,其一是立法粗放,法律概念之间缺乏关联,上下缺乏呼应;其二,法律宣示性规定过多,无法解决实际问题。
7、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敏洁:《慈善法》修法需要面对两个理论问题
当前《慈善法》虽然宗旨在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但实际上包含着公法规范,而这也是我国立法和执法领域的现实问题。《慈善法》修法需要面对两个理论问题:
其一,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是公法还是私法?慈善组织很难为类似于德国法上的公法人,更多地应当由《民法典》和《慈善法》予以规范,但政府财政支持的官办基金会的法律地位是“私主体”还是“公主体”、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是否可以参照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问题值得探讨;
其二,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理想模式应当是合作治理、伙伴关系。在达到理想模式之前,《慈善法》或应以组织法规范为核心内容,将对慈善组织的行为规制更多地留给行政法,以此来放松规制,以社会化为发展方向,比如直接申请登记制的可能变革,从中减少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在慈善事业中“政府到底扮演什么角色”亦是《慈善法》修法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募捐平台指定和处罚等领域。
8、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杨思斌:《慈善法》的修改第一要有问题导向,第二要有目标导向
《慈善法》以促进为主、规制为辅的立法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其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一个体系化、规范化、技术化这些方面的问题。《慈善法》的修改第一要有问题导向,就是要回应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第二要有目标导向,就是要明确《慈善法》希望修改成一部什么样的法,而目标要考虑在现阶段的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此外,他提出,《慈善法》的公法与私法之争没必要,因为《慈善法》还是应当从社会法的角度去理解和推动。
9、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廉慧:
将慈善信托视为慈善组织是英美法系当然的理论选择,具有比较法基础,而在我国《民法典》非法人组织定义的障碍也是可以通过解释和法理阐释予以破解的;并且,把慈善信托按慈善组织对待可以以比较低的立法成本解决慈善信托税制问题。
1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国琴:设计相关制度时要回到公权力介入慈善领域的初心
设计相关制度时要回到公权力介入慈善领域的初心,这样的制度设计才有其合理性。《慈善法》中的慈善组织本身是私法主体,但是在法律中却规定了大量公权力介入的情形,那么就必须追问规定公权力的目的是什么,公权力介入慈善领域的初心是什么,正当性依据何在?
之所以在慈善领域内引入公权力,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由于捐赠人、社会公众在识别慈善组织时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社会资源,为了减少时间成本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公权力介入对慈善组织进行识别;
二是,公权力被引入是因为在慈善活动中存在形式平等、但实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专业化、组织化的慈善组织与零散的、个体的捐赠人、受益人相比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公权力介入矫正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
三是,鼓励和促进社会力量进入到慈善领域之中。
但是,《慈善法》中对公权力介入慈善领域的规定有一些偏离这些初心,以帮助识别、平衡不平等社会关系、以及鼓励、促进为初心的公权力逐渐变为对慈善组织的控制,违背了公权力进入《慈善法》的初心。所以,《慈善法》应当对公权力介入慈善领域科学定位,回到公权力介入的慈善领域的初心,警惕公权力介入的异化。
(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在法律上,为什么要把慈善组织识别出来
我们为什么要去成立非营利组织,进而再把慈善组织从中识别出来?答案是:希望这个组织体能够持续化地、组织化地、专业化地在慈善领域发力。也正因为出现了以慈善为业的组织体,法律才需要把它专门识别出来,要求它符合一些特殊要件,但同时也给它一些特殊的利益或特殊的权利来鼓励其发展。所以,我们在立法和修法过程中,一直需要叩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将慈善组织从众多组织中识别出来?在《慈善法》这部法律当中,我们将如何去确定识别慈善组织的条件,及其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设置公法上那些必要的规制?
(三)上海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叶盈:公益行业应避免“向下发展”
从趋势上来看,互联网公益筹款额的总量增速很快,促进小额个人捐赠占比的提升。然而,互联网筹款总量仍然很小,未来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发展,将有向上与向下的两个可能的趋势。向上发展趋势即正向发展方向,互联网公益平台将持续扩大连接规模,同时不断提升公益慈善机构的专业性,并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迭代与公益慈善领域合作不断激发创新;向下发展趋势即有可能出现公益慈善行业的供给能力与发展能力不足,跟不上互联网公益平台的发展与公益群体的成长,走向边缘化。
要避免出现向下发展的趋势,需要反思互联网公益平台设立的激励机制标准。目前大部分互联网公益平台,尤其是互联网筹款平台指向的目标是筹款额与捐赠人次,这其实是互联网行业常见的商业指标。在激励机制设计环节,互联网公益平台常常将商业营销逻辑套用在公益慈善领域。
(五)陕西现代慈善事业奠基人、省慈善协会第一任会长徐山林:
1、慈善,是源远流长的崇高事业
我国的儒、释、道各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教人以善。儒家之仁、爱、礼、义,奠定了善学的基础;佛家的慈悲为怀、普渡众生,阐述了善学的真谛;道家的上善若水、济世救人,使善学有了新的发展。各家的道德学说构建了完整的善学体系,并在历史演进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从孔子的“仁政”思想,到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再到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不断嬗变升华,成为炎黄子孙做人的根基,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精神纽带。
2、慈善,是公民自觉的爱心行动
现代慈善事业是人们自愿帮助别人的社会互助活动,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新的人际关系基础上的互助互爱,是人人都能参与的爱心事业。
3、慈善,是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
当今社会,财富的分配分作三次进行。而第三次分配是最薄弱的,宣传得还很不充分,社会认知还很不够广泛,救助的规模还不够大。这种状况说明慈善工作还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